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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汇应出示的证明及其他
 
2009-10-26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目前,在国内购汇一般需要出示以下一些证明:

  1、本人的有效护照、签证(第一次出境者还需提供出境登记卡)。

  2、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如无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则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换汇证明。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如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4、出国留学还需提供本人的入学通知复印件。

  5、出国定居还需提供定居签证复印件。 6、商务出境还需提供能证明商务出境的公函。

  7、持多次往返签证一年内多次出境者(持多次往返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每次购汇时还需提供出境机票或火车票。

  同时,容许购汇的数量分别是:去香港、澳门地区可换取1000美元等值的外汇;除此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可换取2000美元等值的外汇。如果是14周岁以下的儿童出境时,供汇标准减半。

  只有持有公安局签发的私人护照的居民才适用"个人因私出境购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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