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
1月
5日 金属所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所党委会。
13日 金属所对科学研究干部基础训练作出具体安排。
16日 金属所制定《关于保证科学研究技术人员 5/6科研工作时间的规定”(草案)》。
17日 金属所制定“关于重点培养科学研究技术人员的几点规定”。
29日 金属所召开首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第一届所团委。
3月
21日 中共沈阳市委转发金属所党委关于《调动科学家积极性的几点做法》。
5月
12日 中共沈阳市委批准金属所党委由14人组成,高景之任党委书记,陆炳昌、王玉、郑荣任党委副书记。
11月
中科院通知:0307厂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