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及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抚创新港重大科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抚创新港重大科研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或简称“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33 号金属研究所沈抚园区内。
(3)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1#、2#、5#、6#、7#五个厂房,一个气体房,一个库房,一个食堂,一个保障用房,一个门卫房。总建筑面积为60402.4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291.71 平方米。
(4)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为30 个月。自2025 年3 月开始前期工作,2027 年6 月工程竣工,2027 年9 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E-mail:liaoningguoxin@126.com
三、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告之日起10 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