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共3天。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4月27日前将值班安排报所办公室。
祝全所职工及研究生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