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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发现生活之美”手机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6-07-13 | 文章来源:党办        【 】【打印】【关闭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社会“正能量”,体现生活中的美,按照所党委的年度工作安排,我所将举办“发现生活之美”手机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所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和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为2016930日。

  三、具体要求

  1. 创新参赛作品可以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正能量”主题,也可以反映日常生活中的点滴之美,内容健康向上,拍摄形式、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2.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提交者个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复制他人作品,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其参赛者个人承担;曾经参加过任何机构举办的摄影大赛且获奖作品(或已转让使用权的作品)不可参加此次活动,如发生任何相关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3. 本次大赛仅限手机摄影作品,不可使用手机以外器材拍摄作品参赛。

  4. 每位参赛作者投稿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幅。

  5. 照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0DPI,宽度不得少于500像素。

  6. 参赛作品需提供标题并配有文字说明,如拍摄的时间、地点以及主题含义简介等,字数在10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姓名、部门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7. 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及多次曝光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四、评选奖励

  本次手机摄影大赛将视参赛作品数量,采用在线投票等方式,评选出优秀奖若干和参与奖,并给予一定奖励,优秀作品将在所报《金属之光》和金属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展示。

  五、作品提交方式

  可通过邮件发送至:jhan@imr.ac.cn(邮件请注明:手机摄影大赛)
  联 系 人:韩健
  联系电话:23971578

  也可发送到金属所官方微信:扫描所主页下方二维码,关注金属所官方微信,将摄影作品发给金属所,发送照片后请将照片的标题、文字说明以及作者信息一并发送,文字末尾请标注“手机摄影大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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