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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年内会计结算相关工作通知
 
2016-11-09 | 文章来源:财务处        【 】【打印】【关闭

  为做好年终会计结账,准备2017年度预算报告和2016年度决算报告,准确反映全所科研活动、经济活动状况,现将年内会计结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种业务报销、结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周五)。

  二、做好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

    1、财政资金(零余额账户)支持的财政专项、各类项目和课题经费,若存在预算执行缓慢、结余数额较大的问题,应根据年度预算执行计划,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逐项落实支出,确保预算执行按计划完成。若不能按时完成,根据现行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将对2017年财政资金项目经费予以核减。 

    2、借款报销是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所内各部门应尽快办理本部门2016年及以前年度借款的报销。

  三、做好2016年技术开发类课题经费结算工作

    1、持有2016年度报销票据的课题组应于业务报销、结算截止日期内报销,计入成本。若确因工作需要,报销、结算截止日至年底发生的业务,需索取2017年发票。201711日后不能报销2016年度票据。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底,无特殊情况,收入款项未到账的,不开具发票。 

    3、应及时催收已开发票的应收账款。

  四、做好2016年所内独立核算部门的结算工作

   所内独立核算部门在办理结算时,所提供的用于各类收费或费用分摊的课题应是正在运行且有足额可用资金的课题,同时向财务处提交电子文档(在财务处领取用于扣款的“2016年所内费用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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