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相关部门:
定于本周在所内集中收缴废弃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险废物),具体信息和相关处置要求如下:
收缴时间:2016年12月14日(周三) 13:30—15:30
收缴地点:文化路园区报告厅门前(危险废物运输车停放处)
处置要求:
1、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危险废物处置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本部门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处置。
2、相关部门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如:试剂瓶应统一装入纸箱中,并用胶带封闭好,或用溶剂桶封存)后,方可处置。
3、相关部门须提前联系安保办,并安排专人将本部门的危险废物送至运输车上,经安保办确认后,方可离开。严禁在无安保办人员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随意放置在路边自行离开。
4、我所的临时危险品库仍在整修中,暂未开放。各部门处置人员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在库房门前,一经发现,将在所内通报处理,并停止其危险废物处置资格。
上述要求请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本次危险废物收缴处置工作结束后,春节前将不再集中收缴,请相关部门做好本次的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工作。
联系人:张鹏 电话:83978201,13604008600
揣彦 电话:83970493,150401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