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做好我所2017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7年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7]125号),发布此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原始性科技创新。
(2)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一百万至三百万元)科研装备研制项目。
(3)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实验装置或样品仪器。
(4)满足解决国家或我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5)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同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科研需求与技术支撑强强联合,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
4)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或开放共享情况好,并有进一步仪器设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
(6)限项申报,金属所限报4项;
(7)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8)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二、项目申报程序
(1)上报研制项目实施方案、答辩PPT;
(2)综合规划处组织所内评选、论证,择优推荐;
(3)上报院条财局;
(4)院条财局组织需求评审和技术评审。
(5)签订研制项目任务书。
请申报部门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新格式见附件2)。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请于2017年6月14日前提交研制项目实施方案、答辩PPT,综合规划处定于2017年6月20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所内论证、评选,择优(排名前4项)上报院条财局。
综合规划处联系人:
王忠良 E-mail:zhlwang@imr.ac.cn 电话:024-83978855
刘 萌 E-mail:liumeng@imr.ac.cn 电话:024-8397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