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国庆”、“中秋”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将值班安排报所办公室。
特此通知。
祝全所职工和研究生“国庆节”、“中秋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