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综合新闻
·科研动态
·学术活动
·媒体聚焦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2017-12-04 | 文章来源:基础科研处        【 】【打印】【关闭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我单位现已启动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 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1)和“补充说明”(附件2),登录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录入研究成果,编制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 项目负责人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无文字、图、表、公式等错误,并且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 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送至财务处审核,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之后,于2018年2月12日前交至基础科研处。

  注意事项:

  1.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2. 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填写本人研究成果,然后再填写《结题/成果报告中》中的“研究成果”。

  3. 项目负责人填报研究成果时,务必保证所列研究成果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全社会公布《结题/成果报告》,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5. 项目负责人应提早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办理资金决算手续,未按时结题项目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影响2018年项目申报。

  联系人:基础科研处 濮晟  83978381  pusheng@imr.ac.cn 

  

文档附件
填写说明.pdf
补充说明.pdf
相关信息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邮编: 110016
运维邮箱: office@imr.ac.cn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5387号-1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