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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8-05-31 | 文章来源:后勤管理处安保办        【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后勤管理处安保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保办将以宣传板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增加活动氛围,同时在活动期间进行一次主题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所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保办将组织一次全所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答题,并在浑南园区进行一次消防灭火演练活动等。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切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本部门职工和研究生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并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安全科研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科研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

  1、仪器设备、压力容器(危险气瓶)、起重机械、电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等;

  2、重点生产场所、重点实验场所、危险性较高的实验场所、学生实验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在有效监督下。

  3、实验室、走廊、安全通道及危险性较高的实验场所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及占用消防通道及设施。

  4、各部门要将安全自检结果认真登记备案,对于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人。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部门领导负责,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工作素质。

  2、各部门的自检工作要全面认真,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7月15日前,报给所后勤管理处安保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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