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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2018-10-30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现组织我所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别:

  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5个层次,具体认定标准请参阅文件(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表中的“认定依据”请注明附合哪个层次人才的哪项条款。

  2.《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认定依据证明材料各提交纸制版1份,电子版1份。

  本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11月9日(周五),申报材料须符合我所保密相关规定。已入选人员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才认定,但符合相应认定标准后可申报更高层次人才认定。

  三、说明

  1.按沈阳市认定工作周期,人事处将定期统一组织申报。在认定周期之外有取得相应层次人才认定资格的人员也可随时向人事处递交申报材料。

  2.需详细了解《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及其他沈阳市人才新政24条相关政等,可以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yhrss.gov.cn/gccrc/rcxz.php

  人事处联系人:李哲

  联系方式:2397-1485 2450-1063

  邮箱:zhli@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pdf
附件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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