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研究部(室、中心)负责人:
申报2019年在校学生实习(合培)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
一、条件
1.在校学生(金属所在读研究生除外);
2.身体健康。
二、实习期及补贴标准
1.实习期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最长至当年12月底;
2.实习补贴可参照金属所在读同等学历学位学生的助研津贴标准。
三、其他事项
1.未经人事处审批,用人部门不得自行接收在校实习生;
2.请填报《在校学生实习(合培)审批表》(附件1)一份及《实习(合培)协议书》(附件2)三份,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所人事处审批;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工行卡号复印件、与实习内容及期限相符的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各一张,并提供已加盖公章的就读学校同意实习的书面意见书;
4.以用人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写电子版《在校学生实习(合培)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zhli@imr.ac.cn 。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联 系 人:李哲 王婷 李淑贤
电 话:2397-1485 8397-8246 8397-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