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有关部门:
为支持促进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开展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型、应用型项目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申请者为“百层次”人选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千层次”人选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二)资助重点: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为主要负责人开展的,对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推进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开展的创新型、应用型研究项目。
二、资助类别和额度
(一)A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紧密相关且依托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创新、应用型研究项目或进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项目,以及使用自有科研成果进行自主创业的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二)B类项目:重点资助具有较好的研发价值、生产效益的创新、应用型项目或具有一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
(三)C类项目:是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的项目。
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只限申报B、C类项目,同一申报者或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类资助项目,不可兼报。
三、经费来源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由人才专项经费中予以列支。
四、工作程序
辽宁省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继续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申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省直单位复核择优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议确定资助项目的方式开展。
(一)申请者按申请类别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
(二)我所对申报人员和申报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择优确认推荐项目、汇总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择优推荐拟资助的项目和经费资助额度。
(四)在专家评议和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公布资助项目名单、并按要求下达立项通知、签订资助项目任务书。
五、资助经费的使用
(一)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试剂)、分析试验、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知识产权事务、资料印刷、人员劳务、会议、调研、差旅、培训等必要费用的支出。
(二)资助经费一次性核定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有关单位共同对资助经费的使用和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受资助者所在单位可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资助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确保资助项目顺利实施。
(四)如遇特殊情况,资助项目无法进行或不能完成的,受资助者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尚未使用的经费按拨付渠道退还,同时报送已使用经费明细。
六、资助项目的管理
(一)资助项目的执行年限一般为2至3年,资助项目完成后,受资助者应对项目完成情况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做出全面总结。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结题申请书》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结题情况一览表》。获得A类项目资助的人选要在形成结题报告和经费使用明细等结题材料的同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形成科技报告,按程序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进行验收结题及绩效评估。
(二)受资助者在开展资助项目的相关科研工作时,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奖励等,应标明“本项目获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经费资助”(英文:the Project is sponsored by Liaoning BaiQianWan Talents Program)字样。
七、有关要求
1.申请人请按要求规范地填写申报材料,注意材料内容要符合所内各项规定。
2.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28日12: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请勿装订)和《申请表》、《一览表》的电子版文档交到人事处。《申请表》后需附纸张总数不超过10页的相关业绩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百(千)层次”人选入选证明材料(文件或证书)
注:结题率和成果质量将作为今后对该地区、单位继续进行项目资助的重要参考之一。
联系人:李哲
邮 箱:zhli@imr.ac.cn
电 话:2397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