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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金属所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9-03-05 | 文章来源:后勤与基建处/安保办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春季已经到来,气候多变,风干物燥,是火灾重点防范季节。为贯彻科学院和各级消防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确保园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所实际工作需要,特提出如下春季防火要求,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并负责本部门工作区域消防工作的落实。针对区域内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加强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对本部门员工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对新进职工要加强宣导,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消防工作职责,将每个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实处。

  三、各部门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认真制订并履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和进行实验。严禁设备运行无人值守的情况发生。每天下班前检查好水、电、气,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四、各部门应加强用电管理,工作用电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杜绝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电路电线老化、乱接乱搭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暖器、小太阳、加热器、烧水器等现象。

  五、各部门须严格遵守明火使用规定,使用明火到安全保卫办公室办理动火证,不经审批严禁动用明火,动火时须做好现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工作区禁止吸烟,严禁乱扔、乱堆放易燃和可燃废弃物等。

  七、各实验室、办公室、仓库、公共走廊等场所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类杂物,责任部门应立即清理。严禁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各部门要确保本区域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完好,严禁随意动用,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保卫办公室,进行维修或更换。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部门一定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消防工作。以确保全所科研生产和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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