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申请人员请填写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外事办。
5.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www.avcr.cz/en/media/news-archive/Calls-for-Mobility-Projects-and-Mobility-Plus-Projects-from-2020-00001/
联系人:李淑彦
电话:024-23971500 邮箱:syli@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