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事业编在职及离退休职工:
根据《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辽政办发[2015]129号)及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科金所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我所事业编在职及离退休职工2019年度采暖费将随10月工资发放,2019-2020采暖期采暖补贴标准为26元/建筑平方米(该采暖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望周知,具体实施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