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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评审专家”(院外专家)的通知
 
2020-07-01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部门: 

  中国科学院评审专家库为我院组织实施院级人才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提供了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完善中国科学院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我院决定进一步丰富完善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及名额 

  1. 本次可推荐的院外专家,按专家类别划分为:学术类专家、工程技术类专家、产研类专家。本次推荐工作不设名额限制,各类专家凡符合相关遴选条件均可推荐。 

  2.对于数学、药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心理学、能源科学技术、水产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信息科学技术(如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信息安全等)等目前专家数量较少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相关单位可重点补充推荐。 

  3.所有拟推荐专家应具有良好学风,唯真求实,公道正派。院外专家应与我所保持良好交流合作关系。  

  二、评审专家遴选条件 

  评审专家主要由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优秀科学家构成,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诚实廉洁,愿意并能够积极参加相关评审工作。院外专家应具有与本单位推荐的院内专家相当的水平,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应与本单位的主要学科方向一致。 

  各类专家遴选条件如下: 

  1. 学术类专家:活跃在科研一线的学术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两院院士,承担国家和院重大专项任务、参与国家实验室或国家/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家优先。 

  2. 工程技术类专家:活跃在科研一线的技术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能带领团队主持国家、院重大工程项目,从事高水平技术攻关,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或对大型仪器、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指导和培养青年工程技术人才。 

  3. 产研类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相当职位的具有良好科研背景的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熟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所推荐的科研工作人员应已与相关企业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的工作能够围绕产业升级,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服务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注:以上三类专家可交叉推荐) 

  三、评审专家职责 

  评审专家应愿意并能够积极参加相关评审工作。中科院会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参加国家、院有关项目的评审,我所也可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加研究所的有关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参加评审的主要方式为:会议评审、通讯评审、网络评审等。 

  四、推荐要求 

  请有推荐意向的老师先行联系院外专家,征得院外专家本人同意后,下载“离线填报工具”(请见附件),安装后填写《评审专家库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导出xml文件,并于202076日(周一)17:00前将xml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23971485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离线填报工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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