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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的通知
 
2020-09-09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已开始申报,请各部门(课题组)组织力量,抓紧时间积极申报,项目指南与具体要求可查阅附件。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计划设置 

  2021年辽宁省科技厅将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技术创新引导及基地人才等5大类计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 

  二、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的2021年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以及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计划类别的申报指南及要求另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 2021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2. 首次进行项目申报需进行网上注册,注册账号类型选择“申报单位二级用户”。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3. 项目申报人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填报相应的《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必填)、预算说明书(必填)、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前期工作基础证明材料、科研诚信承诺书(必填)等相关附件。 

  4.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5. 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不在网上申报,请直接与科技处联系人联系。 

  6. 申报者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项目重复申报当年不同类别计划,有省财政资金支助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7. 本次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我所限推荐项目数量见下表,科技处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注:科技重大专项类中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交通及先进适用技术五个领域我所不能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00,项目申报人需在截止日期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平台”(http://218.60.151.64)上完成申报项目上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炳坤
  电话:8397-8681
  Email:bkhua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2021年度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课题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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