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省科技厅、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2021年度吉林省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领域主要包括: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传统三大支柱产业领域;先进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新支柱产业领域;新能源汽车、光电信息、生物制造、卫星及航天信息、通用航空、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项目执行周期
项目的执行周期原则为2年,至多不超过3年。
三、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四、项目类别与支持额度
支持经费按照项目整体投入(不包括建安投入)的35%予以补助,单项支持额度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五、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须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且为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在吉林省内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和吉林省振兴老工业基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2.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
3.申报项目的实施,能够较快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对吉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助推作用,重点项目及重大项目合作企业经费匹配额度(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投入)须分别达到500万元(含)及1000万元(含)以上,并且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分别达到500万元(含)及10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项目须与吉林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并在项目申报前已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协议中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必须明确合作企业在项目实施中获得的权益),合作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釆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jlkjxm.com),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填报。
七、申报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
请在2020年9月20日17时之前完成网上填报,2020年9月24日17时之前完成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马俊飞
电话:024-83978277
邮箱:jfma@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