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近期公布了“2020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3)依托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注意:要求“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和“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的执行期自2021年会议召开日期至当年12月31日,不得跨年。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要求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
2.“学术交流类”中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4.项目申请书正文开头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中的某一类。
5.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
(二)资助强度
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学术交流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3.“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4.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活动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请拟申请的各位老师仔细阅读上方文字链接内的申报要求,于11月16日17: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楠 83978381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