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有关部门和人员:
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沈人社发〔2018〕21号)和沈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报的通知》,现将2020年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沈阳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2019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按其工资薪金应纳税额的15%,由市财政连续三年予以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汇总表》(附件2);
3. 身份证复印件;
4. 聘用合同;
5. 2019年度完税证明;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选择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19年全年纳税记录即可打印);
6. 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
(请登录http://www.lnsi.gov.cn/ecdomain/framework/lnsi/index.jsp打印)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二)已获得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继续申请2020年度税收补贴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 2019年度完税证明;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选择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选择2019年全年纳税记录即可打印);
2. 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
(请登录http://www.lnsi.gov.cn/ecdomain/framework/lnsi/index.jsp打印)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李哲 刘宇翔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yxliu@imr.ac.cn
联系电话:23971485 239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