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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0-12-02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公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二、资助强度及执行期限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20221月至2024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三、注意事项 

  1)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2)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英文申请书,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请拟申请的各位老师仔细阅读上方文字链接内的申报要求,于20213117:00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楠  83978381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合作协议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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