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科研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与交流,促进新上岗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更好为科研服务,人事处联合所团委共同开展“新上岗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科研部门一线实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实习人员范围
新招聘录用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未在我所科研部门有过工作或学习经历)。
2.实习部门和指导老师
由人事处和团委为相关人员协调安排实习科研部门和实习指导老师。
3.实习要求
(1)入职满3个月后,且在试用期满前,须在科研部门一线实习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实习期间须完成《实习审批表》(附件1)中规定的工作内容;
(3)实习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提交《实习报告》(附件2);
(4)实习期间表现和《实习报告》质量将作为相关人员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4.实习手续办理
相关管理部门安排实习事宜请与实习工作负责人联系,办理实习审批手续。
实习工作负责人:王申瑞 83970766 shrwa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