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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沈阳市人才认定的通知
 
2021-10-13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所内有关部门与人员: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新发布的《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附件1),我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沈阳市人才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层次、条件、范围和标准 

  (一)认定层次 

  分为4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作为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社会和行业认可。 

  (三)认定范围 

  全职在沈工作人才、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均可提出认定申请。 

  (四)认定标准 

  《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作为各层次人才认定的参照基准,不涵盖所有人才,不定期调整更新。 

  对于《认定标准》中难以明确界定的,确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等,达到相应层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资薪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由行业知名专家举荐的,可提出认定申请,进行评审认定。(经与沈阳市人社局沟通,评审认定暂不受理,开始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符合《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的,由沈阳市人社局直接认定。申请人可登陆“沈阳政务服务网”(进入人才专区—人才认定)或手机“沈阳政府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在初审通过,进入复审阶段后向人事处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 

  2. 符合《认定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签字版);   

  4.《所在单位推荐函》(附件4,电子版)。

  人事处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后,出具所在单位推荐函,由申请人上传至沈阳政务服务网。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申报,沈阳市人社局按照季度发布人才入选名单。 

  联 系 人:李哲            
  联系电话:23971485     
  电子邮箱:zhli@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21〕26号).pdf
附件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书.xlsx
附件3.《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所在单位推荐函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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