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申请人员将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人事处外事办(邮箱:syli@imr.ac.cn)
5.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s://www.avcr.cz/export/sites/avcr.cz/cs/veda-a-vyzkum/mezinarodni-vztahy/aktuality/files/MP-2023_CAS_Call.pdf
联系人:李淑彦 电 话:23971500 邮 箱:syli@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