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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的通知
 
2023-02-02 | 文章来源:资产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了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的申请工作,科学院为推荐部门之一。为做好部门推荐工作,院条财局现开展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1. 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中直接费用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 

  2. 我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三、注意事项 

  1. 加强组织充分论证。项目申报单位应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保证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伍、基础条件等做出承诺。 

  2.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3.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规定”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执行。 

  4.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5. 申请人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下载电子版申请书初稿。待项目通过院内遴选后,项目申请单位再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终稿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 

  因每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请有申报意向部门/课题组于202321317:00前告知资产处,资产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于2023227日前,将申请书初稿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送院条财局。 


  附件: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2. 项目基本信息表 

  联系人:贾文涛 

  电话:024-83970885 

  E-mailwtjia@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项目基本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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