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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开通银行卡功能的社保卡相关问题的通知
 
2023-07-05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在职及退休人员: 

  近期有职工的社保卡(已开通银行卡功能的)收到银行卡金融功能到期的提醒,现就此情况做以下说明: 

  1、社保卡功能(含医保功能)无期限限制,收到的提醒只是社保卡面所开通的银行卡金融功能的到期提示。 

  2、经与辽宁省社保咨询,收到银行卡功能到期提醒的人员可根据银行规定自行换卡。其中,退休人员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在银行卡更换后,务必尽快提供新卡的复印件给人事处(一般每月20号前进行社保卡信息变动),以免影响次月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另外,日常生活中,如有因社保卡(含医保功能)丢失需要补办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到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更换,地址:先农坛路13号。 

  望周知! 

  人事处联系人:吴京璇 

  联系电话:8397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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