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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基金委工材学部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2023-09-21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3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针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科学基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前沿知识、创新思想和方法等,发挥正向宣传作用或与研究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一般约为10万元。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411日-20241231日。 

  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活动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活动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及申请资格。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本期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鼓励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请拟申请的老师点击上方文字链接,仔细阅读申请指南,于1018日下班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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