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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基金委工材学部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知
 
2023-09-21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4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大成果。 

  二、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三、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四、提交方式 

  请于1019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 

  纸质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 

  电子材料通过Email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电子版(pdf格式,模板详见链接内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相应联系信息详见链接内指南) 

  重大项目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领域建议人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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