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综合新闻
·科研动态
·学术活动
·媒体聚焦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12-28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为做好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相关工作,所内基金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首次申请基金需开通系统账户,请申请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开通申请表》(附件1),并发送至nyang@imr.ac.cn,科技处将为您开通基金账号,账号开通后请及时完善系统内个人信息。 

  2.请拟申请基金的老师填写《项目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nyang@imr.ac.cn 

  3.为提高所内基金申请书质量,自202312-20243月,科技处将继续聘请王元明和冼爱平2位专家为申请者提供指导,申请者可预约时间进行咨询; 

  王元明,李薰楼432房间,电话23971840ymwang@imr.ac.cn 

  冼爱平,李薰楼424房间,电话23971701ap.xian@imr.ac.cn 

  4.科技处拟于2月底至3月初组织基金所内初评,请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于228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提交至科技处(李薰楼255),其他项目类型申请人自愿提交(申请书须为系统生成的正式版本,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5.所内基金申请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316,请各申请人在316下班前完成申请书在线提交。 

  二、项目结题 

  2023年应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相关材料,于2024219日前完成在线提交,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于37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于202418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线上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撰写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报告内容;切勿在报告中包含与项目无关的科研成果;切勿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结题报告中不得列入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进展报告中只列入当年成果 

  2.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3.项目负责人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联系人:杨楠     佟百运 

  电 话:83973102   23971197 

  Emailnyang@imr.ac.cn  byto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账号开通申请表.xls
附件2:项目登记表.xlsx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邮编: 110016
运维邮箱: office@imr.ac.cn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05005387号-1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