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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3-12-29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组织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 

  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申报项目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时间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415前,与科技处联系,并提供拟申报的专利号信息,以便协调推荐渠道;申报材料正式提交时间将根据推荐单位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康凯璇 

    话:8397-3129 

  Emailkxka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pdf
附件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docx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3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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