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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4-02-06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至12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根据欧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欧方联系方式,申请人可以向项目联系人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仅限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三)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欧人才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申请规定的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参考范本见附件2),作为附件材料与电子申请书一起在线提交。所附接收函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生活及研究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拟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5月10日下班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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