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清明节”放假通知

供稿:行政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4-03-25 字体:【      

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 各相关部门请于4月1日前将值班安排报行政事务部。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