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放假期间做好保密工作的通知

供稿:保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3 字体:【      

所内各涉密部门(涉密课题组):

为加强放假期间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记并严格遵守“十个不准”

(1)不准在家庭生活或私人交往中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2)不准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不准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带回家;

(4)不准使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将涉密文件、资料拍照;

(5)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环境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

(7)不准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他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

(8)不准通过微信、QQ、邮箱等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9)不准在不符合保密要求的远程协同、视频会议、网络会议等任何形式的互联网办公中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10)不准在社交媒体工作群中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二、放假前做好涉密载体及设备清点、入柜管理等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涉密文件及敏感信息资料严禁在办公桌上摆放。

三、放假期间如有专网收发文件、涉密文件集中输出、借用红色优盘等需要,请联系保密办刘萌主任(联系方式:139405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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