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近期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具体如下:
一、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三、申请条件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团队所有成员须是CAS研究所科研人员,捷方团队中至少有1/3必须是青年科研人员或博士生。捷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要求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捷(NSFC-CAS)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1.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2.中捷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中方申请书中“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默认为捷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需在线提交电子以下附件材料:
(1) 捷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的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中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请拟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4年6月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