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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4年中国科学院-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项目的通知
 
2024-06-05 | 文章来源:人事人才部(外事办)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根据我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于2024年4月签署的《中国科学院与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谅解备忘录》,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与新南威尔士大学开展交流合作,我院首次征集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项目。我所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申请需集中在以下领域之一:

1.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和环境

2.健康与健康技术

3.城市未来

二、资助周期

1. 第一阶段种子基金:用于新南威尔士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的短期交流访问差旅费以及项目研究经费。将提供 10 笔共同资助的经费,每笔金额为 20,000 澳元(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人员)+ 100,000 人民币(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项目为期 12 个月。在 12 个月结束时,种子基金获得者将被邀请申请第二阶段项目经费。

2. 第二阶段项目经费:资助利用种子基金开展的合作项目的进一步研究工作。将提供2笔共同资助的经费,每笔经费的最高金额为每年100,000 澳元(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研究人员)+ 500,000 人民币(中国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为期24个月。具体指南和申请表将于2025年提供。

三、预期成果

种子基金结束时需提交合作报告,包含成果和项目支出情况,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具体需包括:

1.新南威尔士大学与中国科学院之间的人员互访情况。

2.联合人才培养,尤其联合博士培养情况。

3.在领域内权威期刊上发表CAS-UNSW联合著作情况。

4.联合申请其他外部资金情况。

四、申请资格

申请人只能在一个项目中作为首席研究员,如果申请多个项目,则作为“其他人员”进行申请。

中国科学院:

中方首席研究员必须是中国科学院的长期聘用或固定期限内正式聘用的科研人员。

新南威尔士大学:

1.澳方首席研究员必须是 B-D 级学术人员。注:A 级和 E 级工作人员以及HDR候选人可作为共同研究员参加。

2.首席研究员必须在新南威尔士大学有工资收入,或为新南威尔士大学附属医学研究所的正式联合研究员。首席研究员必须常驻澳大利亚。

五、经费用途

种子基金经费可用于:

1.与项目有关的研究人员往返于中国科学院和新南威尔士大学之间的差旅费。

2.报销各机构来访研究人员的生活费和接待费。

3.研讨会或会议费用。

4.与项目有关的少量研究费用。不超过项目经费的 30% 。

种子基金经费不可用于:

1.工资(科研人员或其他学术研究人员,包括研究助理/技术人员的工资)。

2.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

3.会议注册费。

六、遴选标准:

项目申请由新南威尔士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评估,根据综合排名确定获得资助的团队。各项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科学质量(30%)

2.研究团队实力(20%)

3.中国科学院和新南威尔士大学研究人员之间的优势互补性(20%)。

4.计划目标和预期成果一致性(30%)。

七、申报时间及路径

1.项目申报时间为6月3日至7月15日,

2.中方申请人需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通过“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增-双边项目”,点击“项目类别”,在弹出框中搜索代码为“22”的“中澳UNSW项目”进行申报。澳方申请人需根据新南威尔士大学发布的相关申报指南,将申请材料发送至international.RSO@unsw.edu.au。

联系人:李淑彦  电话:23971500  邮箱:syli@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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