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金条财字〔2015〕125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关联业务管理细则》(科金所字〔2020〕43号)等制度的规定,现在全所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职工关联企业报备工作。
一、报备范围:
1.职工个人参与投资的企业,职工包括事业编制、特别研究助理、全职博士后、项目聘用(含科金项目聘用、人才(劳务)派遣);“参与投资企业”包括持股企业、虽未直接持股但实际控制的企业,但不包括通过证券市场购买股票的公众公司。
2.职工的特定关系人投资的企业,包括职工的近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3.职工的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投资的企业,包括全体职工的学生、老师等。
二、报备方式及时间:
请涉及关联企业的职工填写附件中表格,本次报备为全口径报备,无论是否报备过,均需填报。财务资产部后续将不定期进行核查,并随时调整《关联企业名录》。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财务资产部联系人邮箱。
三、财务资产部联系人
佟瑞,024-23971066,rto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