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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基金委与“东亚峰会合作研究计划”(e-ASI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5-01-03 | 文章来源:科技发展部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东亚峰会合作研究计划”(e-ASI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 氢能(生产与存储,生物制氢与废弃物制氢),生物燃料与航空燃料,以及能源存储。申请代码1须选择B08、B09、E02、E04、E06或G0314下属申请代码。

2. 新兴技术在灾害风险防范与管理中的应用。申请代码1须选择D01、D04、D05、D06、D07、E0810或G0409下属申请代码。

3. 传染病与免疫学(包括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申请代码1须选择C01、C08、C18或H下属申请代码。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9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外方合作者由本国资助机构提供相应资助。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外方合作者应符合其对应资助机构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相应资助领域的英文指南。

3.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 合作各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5. 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要求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附件材料

1. 申请人须将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写并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无此英文材料附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 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与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及《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并提交。

请拟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项目指南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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