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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科金党字〔2016〕11号)
 
2017-09-30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使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发办〔2008〕17号)和《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管理的通知》(科发党字〔2016〕54号)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措施和途径。要通过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提高我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治所。

  第三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掌握党在研究所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研机构提出的重大问题,结合研究所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着力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培育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和求真务实的风气,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研究所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主要由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有关处室领导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所的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带动全所的政治理论学习。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实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负责制。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委员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党办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上级党组织制定的年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起草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办法,提交党委审定。

  (二)根据党中央、中科院党组以及省委的重大部署,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并提交党委审定。

  (三)邀请专家学者,安排中心发言,准备学习资料,做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精神等。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和要求

  第七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管理和历史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研究所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和中心工作,研究解决我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

  (三)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和方法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健全集体学习研讨制度,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重点开展专题式学习,紧紧围绕研究所中心工作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深入研讨研究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集体学习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要结合研究所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取研究所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根据中心组成员分管工作的实际细化专题,进行分工调研,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研究所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决策部署。

  (三)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推动学习。

  (四)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境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战略思维水平,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引领实践创新、推动科学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要保证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年不少于6次,可根据学习内容与时效灵活安排。

  第十条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要求

  (一)严格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时由党办主任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作好准备,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和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会后及时“补课”。

  (二)在集中学习研讨前,由党办主任负责将有关材料提前送给中心组成员自学,中心组成员会前要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中心组成员要有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要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每人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并组织学习交流。

  (四)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每年结合我所工作实际至少要组织两次以上有针对性的专题研讨,解决科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所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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