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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课程成绩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科金所字〔2010〕6号)
 
2021-09-03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一、宗旨 

  为了激励和表彰我所研究生努力学习、广博读书、勤于思考,为今后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经所务会讨论批准,设立课程成绩优秀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所在学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最低达到25学分,正常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成绩优异;无违纪。 

  三、名额与奖学金标准 

  每年奖励不超过5名,各奖励奖金人民币2千元。 

  四、评选程序及发放 

  本奖学金由我所研究生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7-8月由研究生部公布本学年学生学习成绩GPA排名。凡符合评奖条件,GPA排名前五名的学生将成为本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者获得本奖学金。 

  五、其它 

  1.本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奖励数额,将根据试行效果与经费投入状况,适时调整。 

  2.本奖学金接受个人或团体的捐赠。 

  3.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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