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宗旨
中心坚持“方法科学,结果准确,立场公正,报告及时”的质量方针,用心为广大用户提供高质、高效的分析检测服务,不受任何外方干扰,确保出具真实的检验检测报告。
检验须知
1. 请认真填写委托单中的各种信息,检测报告中相关信息以委托单中填写内容为准,同时交纳检验费或交付一定数额的检验保证金。
2. 样品成份中不能含有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如果含有或可能含有相关物质,必须事先说明情况。
3. 在测试过程样品不能生成或释放有害物质、污染物等,如果可能生成或释放相关物质,必须事先说明情况。
4. 样品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毛刺、过热等痕迹。
5. 检验检测依据原则使用分析测试中心在实施检验检测时使用的检验检测标准。
6. 一份委托单原则上对应一份正本分析测试报告,该报告丢失不补。报告无“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7. 常规检验周期一般5-10 天(检测费到帐后,开始计算检测周期),请于检验检测完成后第二天取报告。
8. 所有检验检测仅对委托的样品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9. 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由分析测试中心核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