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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案例
2009-10-28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不改火险 毁了工厂

  1995年9月13日,沈阳市聚氨酯泡沫厂发生重大火灾,1500多平方米车间厂房,大批进口机器设备及大批产品被烧毁。

  沈阳市聚氨酯泡沫厂是易燃易爆单位。1995年年初,沈阳市消防部门就发现这个厂有重大火险,在该厂的生产车间里,存放着大批易燃产品和原料,而消防通道却被堵塞。消防部门当即下发了火险通知书,以后又两次到这个厂督促整改火险。但是,由于该厂要转产承包和出售他人经营,一直没有彻底整改火险,并且带险作业。9月13日晚7时30分,该厂工人下班后,当天生产的3立方米半成品泡沫起火,由于车间内存有大批泡沫,烈火急剧蔓延。很快将整个厂房吞噬。

  市消防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沈海、沈河、北陵、南湖等10个消防队,30台消防车,才将大火扑灭,但这里已变成一片废墟,6台机器设备和大批泡沫都被烧毁,损失惨重。14日市消防局及时在火灾现场召开了现场会,教育群众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提醒各个事业单位和市民在国庆节期间加强防火安全检查,以防特大火灾发生。这起火灾的原因是该厂在生产泡沫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生产技术规程处理泡沫,导致泡沫聚热自燃起火,火灾损失21万余元。沈阳市消防局依据国家消防法规,对这起火灾责任者予以处罚,该厂厂长葛胤平,副厂长冯圣志,被行政拘留10天,厂技术员孙庆志被罚款1000元,对该厂罚款21000元。

  [简析] 按消防规定,生产车间里不准存放大批易燃易爆物品。聚氧酯泡沫厂是易燃易爆单位,消防部门检查他们的防火安全工作时,发现他们的车间里存放着大批具有易燃剧毒性质的聚氨酯泡沫,并且堵塞了疏散通道,当即令其整改火险。但由于这个厂转包给个人,法人代表急于生产,不想投资整改火险,消防部门三令五申,仍无济于事。结果不到一年,由于他们堆放聚氨酯泡沫聚热而引起大火,厂房被付之一炬,厂长葛胤平等负责人,不但失去了工厂,而且分别受到了处罚。

电火毁掉了办公大楼

  1995年11月20日,位于皇姑区黄河大街26号的沈阳市建筑设计院和沈阳市第三建筑公司同驻的苏式闷顶大楼,因楼内电源线老化打出火花,引燃了天棚而发生大火。

  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被烧成一片废墟,2000多份贵重的建筑资料,特别是刚刚设计完亟待使用的30多份建筑图纸资料被付之一炬。

  当日3时16分,这幢办公楼突然起火。由于整个大楼是苏式闷顶建筑,房内可燃材料较多,烈火借助风势急剧蔓延,很快将整个3层楼吞噬。

  接到报警的沈阳市消防局北陵中队迅速赶到火场扑救。接着,皇姑、启工、铁西、沈河、和平等10个消防中队和沈阳重型机器厂等企业消防队相继赶到火场增援。消防官兵们扑救了3个多小时,将大火扑灭。保住了大楼2层和1层,但3层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已变成一片废墟。沈阳市长客总站、沈阳铁路公寓大厦等2000多份大型建筑资料,特别是待建的沈阳建工大厦等30多份建筑设计资料均被烧毁。

  [简析] 电源线老化,混乱应及时更换和整改,这座办公大楼存在着这方面问题,被消防部门指出过,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而酿成火灾。

烧焊引燃了皮革大厦

  1996年4月26日凌晨2时许,位于大东区广宜街11号的沈阳皮革大厦内东南部起火。2时59分,市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同时市交警、特警支队和大东区公安分局干警也及时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经过1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将大火控制在1~3层楼东南角,阻止了火势向内天井和其它部位蔓延,并于6时将火彻底扑灭。

  经现场勘查,这起火灾系一工程队在该大楼维修遮阳棚时,违章焊接,将火花溅到营业厅内可燃物上导致火灾。

  这起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1名值班人员被熏死在4层楼上。直接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有关火灾事故责任者已被查处。

  [简析] 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烧焊必须有监护,烧焊前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烧焊现场,大风天不能在外面烧焊。而这个工程队不顾夜间风大,在外面烧焊,又无人监护,焊后又没有检查清理现场,火花被大风刮入了皮革市场内,渐渐地引燃了皮革,造成这起重大火灾

烧树叶引起的大火

  1995年11月2日,位于东陵区浑河站乡榆树台村的驻军某部仓库发生重大火灾,将1000多平方米的仓库和价值400多万元的白纸烧毁。我市6个消防队的120多名消防官兵迅速赶赴火场,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终将大火扑灭。

  这天下午1时半左右,驻军某部的1号仓库存放的白卷纸突然起火,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将仓库房棚烧塌,白卷纸被大火包围,仓库职工端水灭火时,难以控制火势。下午2时25分,和平消防中队接到火警后,队长于华立即带领4辆消防车赶到现场灭火。此时仓库一片火海,大火难以扑灭,市消防支队政委陈松和队长黄芝庭紧急调动铁西、南湖、北陵等6个消防中队的近百名官兵进行灭火。当天下午4时左右,记者在火场看到,大火仍在燃烧着,守卫仓库的官兵和职工们全身被水湿透,满脸黑灰,从火中抢运纸卷。据消防支队负责人现场勘察分析,大火是因为仓库职工放火烧树叶引起的。

  [简析] 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超过五级大风天不得在外动火或烧荒。这个仓库的临时工人却在六级的大风天里,在纸张仓库附近引火烧树叶,由于风大将火刮入仓库而引起大火。

意想不到的灾祸

  1994年9月15日深夜,沈河区万莲小区10号居民楼因地下陈旧的煤气管道被楼外修马路的压道车压断裂,泄出了大量煤气,充满了居民楼内的地沟里,又溢到了居民的房间里。这时一户居民点火吸烟,一瞬间,"轰"的一声巨响,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通向4户居民住宅地下的地沟水泥盖和各户的地板、家具全被炸飞,其中居民段有吉、马新家的床也被炸得飞向天棚,在床上熟睡的居民有的被炸到天棚上又反弹回来,当场死亡。这起煤气爆炸火灾造成了5人死亡,7人受重伤,4户居民住宅被炸毁的严重后果。

  [简析] 这起恶习性爆炸事故,主要是因煤气管道泄漏,又有人点明火吸烟引起的。遇有煤气味,应认真检查后再点火,可这里的居民闻有煤气味没在乎,照样点火吸烟,因而引起了一场灾祸。

报警晚 损失重

  1989年3月11日晚8点30分,沈阳市沈河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由于报警迟,贻误了战机,使11户居民屋被烧毁,家产被烧光

  当日,居住在二楼东侧的一户居民在室内打家具,用炉火烘干木料,因无人看管,炉火引燃了刨花和木料。晚8点30分,在二楼居住的沈阳市物质回收公司保卫科干事王德成从外面回来,进楼时闻有烧焦气味,并听到咔咔的响声,趟到二楼发现是走廊东侧的一户居民家起火,房门又紧锁着,便急忙喊人救火,然后骑自行车到附近华南家电五金商店打电话报告火警。该商店值班员是两位六十多岁的退休工人,当听到外面喊着火了,要报警时,半信半疑。这时有些过路帮着喊门,由于心急如焚,见门不开便用脚踢手砸。两位老人见此情景更不敢开门了。无奈,王德成又到沈河区检察院打电话,但这时已经耽误了六七分钟,烈火已经蔓延到整个二楼。等王德成报警回来时,自已家的进行彩电、收录机、空调设备、组合家具等,全被烈火笼罩,无法抢救。沈河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赶火场时,烈火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虽然消防队奋力扑救,但二楼11户居民的家产已被无情大火吞噬了。

  [简析] 报火警人人有责,但华南家电五金商店两更夫遇火情,反映迟顿,不但自己不能报火警还不让别人报火警,因此,使小火酿成火灾。

灭火通道堵塞 助长火势燃烧

  1993年8月12日凌晨4点,沈阳市和平区振兴街一幢居民楼突然起火。由于楼的前后建了许多小房,消防车根本进不来,唯一靠近火场的一辆消防车还是消防官兵扒了一道墙,才勉强地从东南侧开进去的。这时烈火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整个三楼二十多个人家被烈火吞噬。消防官兵只好接了170多米长的水带,靠近火点灭火,这就无形中减少了水的压力,影响了灭火效果,使居民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18名群众被大火围困在里面,生命垂危。消防官兵克服重重困难,才将群众救出。由于这个居民区里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多,火险火灾也比较多。仅近两年这里就发生5起火灾。消防官兵每次到达现场都得排出障碍才能灭火。1993年4月20日,当这里西侧的一幢居民楼起火时,消防官兵翻过了13处违章建筑才靠近火点,由于耽误了灭火时间,使5户居民财产被烧毁。

  [简析] 按消防法规,消防通道必须畅通,可这个居民区到处是违章建筑,严重妨碍了灭火路线,两次起火都因此酿成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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