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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1-05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相继出现确诊病例,为贯彻落实中科院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现就我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责

  全所广大职工和研究生,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我所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落实中科院和地方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坚决守护好全所职工和研究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思想,决不让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二、近期出差要求

  1.计划出差的职工,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出差前和返沈前要向在沈居住社区报备,抵沈后建议第一时间做一次核酸检测(可随差旅费一同报销,找党办赵翔宇签字)。

  2.出差地为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含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下同)的人员,如返沈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本人健康码仍为绿色,且本人无异常情况的,可正常上班,但在上班前须向所在课题组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健康情况。

  3.不建议前往出行前已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须提交书面申请,由课题组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通过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交由所疫情防控联系人(赵翔宇-13080877770)报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4.对于前往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包括出行前已确定和出行期间以及返沈后新增等情况):返沈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和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报备,严格按照社区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认真落实“健康监测14天、非必要不外出”要求,对于确因紧急工作任务需要来所工作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所工作的必要性,并简述在疫情防控重点区出差的行程路线、活动地点和乘坐交通工具等情况;申请由相关课题组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和出行情况认真研判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来所工作,审批材料报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留存,并向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备。对于前往过疫情防控重点区还需出差的职工,除须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外,还需向出差的邀请方详细说明本人前往过疫情防控重点区的情况,如邀请方仍要求前往(建议留存书面证明),方可出行;其中对于前往过疫情防控重点区的职工需赴北京出差的,还须通过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交由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5.对于研究生出差要从严审批,“非必要不离沈”。确因重要事项需离沈的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离沈必要理由,由导师签字同意,报研究生教育处处长审批。研究生不得前往已经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出差。

  三、来访接待要求

  1.不建议接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来访。如确需接待,须提交书面申请,由课题组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通过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交由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2.接待前要检查来访人员的健康码是否为绿码,检查大数据通行码中是否有往来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记录(如有按第1条执行),建议来访人员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来访人员抵沈后建议先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如能正常入住,再安排来所。

  4.来访人员来所时,要委派专人接洽,配合在门卫处做好来访人员检查健康码、登记、测温等工作。

  四、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1.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左 良、徐 岩

  组 员:孙晓峰、刘 岗、谢光锋、陈星秋、李殿中、郑玉贵、汤素芳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中科院、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具体要求,研究部署本所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审批因执行重要任务往来疫情防控重点区的出差和来访申请。

  2.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徐 岩

  副组长:孙晓峰

  组 员:关德慧、赵翔宇、都祥元、李 扬、徐建伟、罗 丽、张 达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本所疫情防控具体工作举措,并协调所内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3.各部门、课题组负责人:严格要求所辖人员落实研究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判、严格审批所辖人员的有关申请。部门对应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协助相关负责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开展工作,帮助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4.所疫情防控联络人(赵翔宇):协助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负责联系沈阳分院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将具体要求传达至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重要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汇报,协助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举措;解答职工和研究生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协调组织疫苗接种、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5.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名单附后):实时关注所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及时向部门、课题组负责人以及部门全体职工进行传达;收集掌握本部门职工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情况,并及时向所疫情防控联络人报告;按要求统计本部门职工疫苗接种、出差来访等情况。

  6.全体职工和研究生:严格执行研究所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流程;发生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情况要及时主动向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报备;对于因瞒报、漏报等情况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金属所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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