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鉴于当前国内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所进一步加强出差和域外人员来访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近期职工出差和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均需在OA系统进行事前审批(操作方式见附图1、2)。
一、高度重视,从严审批
各课题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判出差地和来访人员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态势,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态度,从严审批;要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告知其来(返)沈前主动报备,同步将来(返)沈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和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按照上级要求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近期出差要求
非必要不离沈!
1.确需离沈的,离沈前要征得课题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向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和社区报备(包括出行地、往返时间等信息)。
2.不要前往出行前已确定的重点关注地区,确需前往需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由课题组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交由所疫情防控联系人报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3.不得前往出行前已确定的重点管控地区。
4.返沈前,要严格执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要求,至少提前24小时向社区和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报备,在“盛事通”中填报相关信息(见附图3),并持入沈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抵沈后实行落地即检,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期间可居家办公,确须前往工作场所办公的要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且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社区要求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期间不得来所上班。
6.研究生近期不得出差。
三、近期来访接待要求
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来访前要征得课题组/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来访人员来所时,要委派专人接洽,配合在门卫处做好来访人员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检查、登记、测温等工作。
(一) 对于沈阳市内人员来访
人员来访前要检查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绿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并了解其工作和居住地情况。
1.来自非封控地区和非管控地区(含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下同)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绿码的,且其行程码中无沈阳市确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记录,可以接待,接待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2. 不得接待来自沈阳市规定的封控地区或管控地区的人员来访,不得接待行程码中有沈阳市确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记录的人员来访。
(二) 对于沈阳市外人员来访
人员来访前要检查其大数据通行码和当地健康码,并要求来访人员抵沈前至少提前24小时按照《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要求进行报备。
1.通行码中无沈阳市规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者可以接待,来访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来所。接待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2.通行码中有沈阳市规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所在城市者,不建议接待,如确需接待,需来访者提供书面说明,未前往过沈阳市规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并由来访者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方可接待,接待要求参照上一条执行。
3.不得接待来自沈阳市确定的重点关注或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来访。
4.来访人员抵沈后建议先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如能正常入住,再安排来所。
附图1:电脑端OA在线申请示意图
附图2:手机端OA在线申请示意图
附图3:盛事通在线报备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