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基金委与塞尔维亚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B、C、D、E、F或H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10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SFRS向塞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塞方合作者应符合SFR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FR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四、限项要求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一)中方申请人需与塞方合作者就项目申请共同确定项目简称(Project Acronym),并准确填写在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栏目中,填写格式如下:“项目简称:项目英文名称”。中塞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简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除申请材料外,还需在线提交如下附件材料: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链接内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模板见指南链接内附件2)。中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6年9月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