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2026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供稿:科技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6-08-28 字体:【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发布了“2026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具体包括以下2种类型:

    1. 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或以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目标的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 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 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曾经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5. “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项目完成后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战略研究报告或者管理研究报告,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 “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具体名称”的格式,对于“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项目具体名称应以“战略研究”或“管理研究”结尾。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2.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3. 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 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战略研究报告、管理研究报告或会议总结;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报告或总结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材料。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6年9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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