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发布了“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学术会议项目”的申报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费用。
1.围绕超导量子材料与机理研究前沿进展的数理科学领域,聚焦高温超导新材料、新现象和新效应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A或T下属代码。
2.围绕能源清洁转化与高效利用的化学及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围绕零碳燃料的高效、规模化制备,化石燃料与零碳燃料融合利用过程中系统能效提升、污染物协同控制,以及能源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B、E或T下属代码。
3.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的构造-水文-工程多因素耦合机理的地球科学领域,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活动断裂分布、重要断裂活动性和微地震分布规律,粤港澳大湾区地下水赋存、排泄和演化规律、海水入侵现状与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工程建设的地质条件、风险及对策,AI赋能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在粤港澳大湾区防灾减灾智能监测和预警中的作用和现状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D或T下属代码。
4.围绕新型全球化下国际人力资源管理与全球人才战略的管理科学领域,聚焦新型全球化下的战略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全球人才配置与本地化人才体系建设,面向未来产业的全球人才管理机制与模式,人工智能赋能的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等。申请代码1须选择G或T下属代码。
二、资助强度
NSFC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会议必须在该时间范围内召开,会期不超过3天(含抵离时间)。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2027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与香港地区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应明确所申请领域的学术会议主题。
(二)列出不少于3个分议题。
(三)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应详细列出会议的日程安排。
(四)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学者的人数。两地应分别有不少于15位学者与会报告。
(五)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