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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7-09-12 | 文章来源:综合规划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研究部门:

  为加快完善沈阳市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沈阳市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拟组织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沈阳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振兴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先组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29日前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上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www.syskjj.gov.cn),进行项目账号注册,并由综合规划处通过单位账号对项目账号进行审核。注册过的用户不必重新注册。

  2.登录后选择科技创新平台的重点实验室模块,在线填报《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登录单位账号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四、申报材料

  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申请书同时,必须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见附件);

  2.主要研究课题、成果获奖资料;

  3.现有主要设备仪器清单;

  4.企业须上传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各级政府科技计划拨款及技术服务收入证明;

  6.联合建设的须上传《联合建设协议书》。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积极组织完成相应工作,如有问题请与综合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孟凡帝
  联系电话:2397-1635
  邮箱:fdme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提纲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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