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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沈阳市人才新政及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通知
 
2018-03-21 | 文章来源:人事处        【 】【打印】【关闭

  近期,沈阳市推出人才新政24条,其中涉及高层次人才及高校毕业生来沈就业的系列支持政策,包括:《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实施办法》、《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办法》、《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报指南》、《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房租补贴政策》、《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人员来沈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等,详请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yhrss.gov.cn/gccrc/rcxz.php,以上政策的概况一览表请见附件。

  获得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及享受相应的人才服务,需要先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根据《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现继续组织我所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类别

  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5个层次,具体认定标准请参阅文件(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表中的“认定依据”请注明附合哪个层次人才的哪项条款。

  2.《申请表》、身份证、认定依据证明材料各提交纸制版1份,电子版1份。

  本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4月6日,申报材料须符合我所保密相关规定。以往提交过材料的老师本次不需重复申报。

  三、说明

  按沈阳市评审周期,人事处将定期统一组织申报,原则上半年一次;日常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也可随时向人事处递交材料。

  人事处联系人:张勇
  联系方式:8397-8240 yzhang@imr.ac.cn

文档附件
附件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沈人社发[2016]54号).pdf
附件2.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沈阳市人才新政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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